暫估價項目的計價方式在工程總承包(EPC)模式或施工總承包模式下是廣泛存在的,它解決了招標投標階段仍然無法確定的材料、設備和專業工程如何計價的難題。
暫估價是指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其淵源可以追溯到2005年1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等13部委聯合印發的《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該辦法首次提出了暫估價的概念,但當時僅指貨物。隨著后續相關法規的出臺和完善,暫估價的概念逐漸擴展到了工程設備、專業工程以及服務等領域。
根據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等文件的規定,暫估價的計價方式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依法必須招標的,一類是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
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材料、工程設備:應由發承包雙方以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確定價格,并應以此為依據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專業工程:應當由發承包雙方依法組織招標選擇專業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轄權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中標后,應以專業工程發包中標價為依據取代專業工程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暫估價項目
材料、工程設備:應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采購,經發包人確認單價后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專業工程:應按照相關規定確定專業工程價款,并應以此為依據取代專業工程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在實踐中,暫估價項目的設置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首先,要明確哪些工程需要采用暫估價,這通常取決于發包人的功能需求、技術標準要求以及圖紙設計深度等因素。其次,暫估價的設置比例也需要合理控制,以避免因暫估價占比過高而帶來的法律風險。
此外,在使用暫估價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明確暫估價范圍: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和施工方協商好最終結算的方式,包括采用固定價格、成本加成、計量結算等,并明確結算的價格標準,如市場價格、參考價格、協議價格等。
保留相關憑證:在施工過程中,要保留好所有的發票、清單、照片等相關憑證,以便在最終結算時作為依據。
謹慎處理結算問題:專業工程的暫估價結算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需要仔細研究和謹慎處理。雙方應協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結算方式和價格標準。